37号文登记
在公司的跨境业务领域,不得不提及重要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 号),简称“37 号文”。
根据37号文的规定,当境内个人或机构计划通过在海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实体来进行直接或间接地对内投资时,必须完成相应的外汇登记手续。这不仅有助于加强对外汇流动性的监控,还为企业合法合规地开展跨国业务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什么类型的人需要办理37号文?
1、具有中国籍且不具有任何境外身份的境内个人:
① 中国企业创始人
② 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③ 中国企业上市前的 ESOP 激励已行权员工
2、特定境外个人、具有双重身份的境内个人,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出资
为什么一定要办理37号文登记?
1、中国自然人唯一合规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途径
2、完成境外投资产生收益(包括交易所得、粉红、利息等)合规回流
37号文登记主要登记哪些内容?
(1)境内居民的个人信息
(2)境内合法资产或权益(即“VIE公司”)的信息
(3)SPV(通常为境外的“BVI公司”)的信息
我们的服务
对于企业客户来说,我们的专业团队深入理解 37 号文的各项规定,能够为您在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的过程中提供精准的咨询服务和高效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协助办理登记手续,还是应对复杂的外汇管理问题,我们的专业团队都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确保整个过程既高效又符合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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